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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当户对”的夫妻是否真的更幸福

日期:2018-01-23 09:18    来源:中国妇女报

■ 陈冠宇 徐继红

主观幸福感是个体对自身生活的整体评价,具有主观性、稳定性、整体性的特点,具有一系列的独立成分:生活满意度,重要领域的满意度,积极情绪和低水平的消极情绪。已有研究表明,主观幸福感同时受到内部心理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夫妻差异与主观幸福感之间是否有内在联系?“门当户对”的夫妻是否真的更幸福?这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

本研究从河南省3个区县随机选取育龄夫妇共298对,通过对他们填写的积极情感消极情感量表以及生活满意度量表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相关数据结果讨论夫妻差异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298对育龄夫妇中,妻子平均年龄为27.98岁,丈夫的平均年龄为28.72岁。

研究发现,教育程度一致能够正向预测夫妻消极情绪,月收入差异能够负向预测夫妻积极情绪;夫妻生活满意度之差能够负向预测夫妻生活满意度和总的主观幸福感,夫妻积极情绪之差能够正向预测夫妻总的主观幸福感。总体来说,夫妻差异,尤其是夫妻积极情绪的差异,会对夫妻的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

从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从夫妻人口学差异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的角度来看,教育程度一致的夫妻,在夫妻消极情绪和妻子消极情绪上得分更高。结合前人研究:职业一致、工作级别一致、单位一致,都能显著降低夫妻主观幸福感,可以得出结论:夫妻社会地位的一致,导致夫妻消极情绪的提高,尤其是妻子消极情绪的提高。

这一点可以通过性别分工和性别角色期待来解释:一是社会分工的一致和家庭分工的不一致,导致妻子承担类似丈夫的社会分工后,还要承担较多的家庭分工,诱发妻子的消极情绪;二是夫妻社会角色的同质与角色期待的不一致。一直以来,丈夫都被期待有比妻子更高的社会地位,所以,夫妻的社会角色的同质引发了妻子的不满。月收入虽然在相关分析中不显著,但是月收入差异能够负向预测夫妻双方和妻子的积极情绪,以及丈夫的生活满意度,这体现了月收入的独特作用。月收入的影响同样可以采用性别角色期待来解释,即丈夫一直被视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当夫妻收入类似时,违背了对丈夫的角色期待,影响了妻子的积极情绪,也使得丈夫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导致丈夫生活满意度降低。可见,夫妻在人口学变量上的一致性,有可能会降低夫妻的主观幸福感体验。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研究选取的样本都是河南地区的育龄夫妇,样本的推广性有待验证,且只讨论了很少一部分夫妻差异,仅分析了主观幸福感本身的差异,并未考虑人格、遗传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失全面性。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进一步扩大样本量和地区分布,全面探讨人格、认知、遗传、环境等多种因素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作用。

(作者单位:陈冠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徐继红,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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