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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住有所居”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喜圆安居梦

日期:2018-02-13 17:46    来源:市妇联

经过前期的公租房暂行实施办法的制定以及后期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等系列工作,近日,“情暖母亲 爱润孩子”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配租仪式在荷城街道欢成街公租房小区隆重举行,高明区首批38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通过公开抽签选房的形式获得新居,喜圆安居梦。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独自承担着支撑家庭、赡养老人、教育孩子等重任,她们的自强不息值得我们尊敬,她们的艰难处境更值得我们伸出援手。2017年初,据高明区妇联调查发现,区内有51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亟需解决住房问题,其中26户无固定住房、25户虽有住房却非常破旧,只能租住条件较差的出租屋或借住在亲戚家中,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为此,高明区在全省首创利用政府公租房解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房难问题,为帮助困难群众共享小康社会发展成果。

近年来,高明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把公租房建设列入民生工程,切实解决了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政府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群众,申请对象必须具有城镇户籍。为破解这一政策难题,高明区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兜好底线和“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决策部署为指引,积极主动向佛山市住建部门沟通汇报取得上级理解支持,广泛吸纳向区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征求的意见建议,于2017年11月初出台《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专门安排51套公租房用于安置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并将申请对象的范围扩大至全区户籍。

在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配租仪式上,佛山市妇联表示,高明区为区内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提供公租房配租名额,是高明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首当先锋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高明区帮助困境妇女儿童解决安居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在全省妇联系统是首创项目,得到了省妇联的充分肯定,也为我们妇联系统今后开创解决“住房难”问题提供了“高明方案”。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配租举措的实施,标志着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帮扶工作又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下阶段,在解决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房难问题的基础上,区妇联将坚持做好“娘家人”角色,健全帮扶困难群体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系列援助,链接更多部门和社会组织关爱单亲特困家庭,持续做好慰问送暖、子女助学、疾病救助、心理辅导、家庭教育、创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工作。继续公平有序推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配租、管理及服务工作;开展“玫瑰妈妈,能力驿站”单亲特困母亲援助计划,让单亲特困母亲能“安居”、能“乐业”;开展“情暖母亲 爱润孩子”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圆梦工程,努力保障困难妇女儿童生活,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帮助其焕发家庭活力,创造美好生活。 

 

 

高明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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